依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认定办法(试行)》(电院发【2018】2号)文件,对太阳成集团tyc334552018年度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申报和统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课外工作量申报统计范围和时间
申报统计范围:仅限“理论和实践课程之外的课外科技活动、第二课堂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(未进入教学计划、无课程编码)而产生的工作量”,该工作量属于学院内部工作量,只用于学院年底绩效分配,不能用于学校层面的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奖等活动。
申报统计时间:2018年12月20日—2019年1月4日。
二、课外工作量申报统计依据
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的申报统计工作,严格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认定办法(试行)》(电院发【2018】2号)文件执行(附件1)。
三、课外工作量申报统计流程
(1)教师个人在2018年12月27日前完成申报(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申报表(附件2)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、纸质支撑证明材料1份)。
(2)教师所在系(教研室)审核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
(3)学院审核公示在2019年1月4前完成。
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化,学院另行及时通知!
附件1:关于印发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电院发【2018】2号);
附件2: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师课外指导工作量申报表;
太阳成集团tyc33455
2018年12月19日